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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护环境 检察机关在行动
2018-06-08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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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6-08


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6月5日,正值第47个世界环境保护日,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走上街头,向群众宣传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与环境保护法律知识。

2017年7月1日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,中宁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行动,迅速部署,充分发挥检察职能,紧盯环境资源保护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,深入全县各乡镇摸排线索。2018年至今,该院已办理多件公益诉讼案件,其中大部分为保护环境资源类案件,通过向行政执法机关发诉前检察建议,要求他们对破坏草原、随意倾倒垃圾、扔弃牲畜尸体、破坏水源地建设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,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这一创新、协调、共享的监督方式,帮助被监督者解决问题、补齐短板,既督促了相关部门依法履职,又为人民群众能够享受到碧水蓝天净土发挥有效作用,赢得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赖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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